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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業申請復業登記乙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1/29
發文日期:2015/1/29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40014480號
主旨:貴業申請復業登記乙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4年1月26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辦理。
二、營造業資料:
(一)營造業名稱:宇豐土木包工業。
(二)負責人:洪永和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18*****)。
(三)登記證書字號:土Q字第Q90246-000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南鎮西岐里建國一路306巷10號1樓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80萬元整。
三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請於文到五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洽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正本:宇豐土木包工業
副本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、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